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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单位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全攻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 申请人为南充市户籍居民; 2. 申请人为非南充市户籍居民,但已在南充市居住满一年; 3. 申请人为南充市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。
二、申请材料
1.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2.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3.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,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理由; 4. 非南充市户籍居民还需提供在南充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。
三、申请流程
1.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南充市公安机关; 2. 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; 3. 审核通过后,公安机关为申请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四、办理时间
1. 办理时限:公安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; 2. 特殊情况: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,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,办理时限相应顺延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,如有虚假信息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 2.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,如有伪造、变造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 3. 无犯罪记录证明仅作为证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的依据,不作为其他用途。
六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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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,应当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。单位申请查询的,由单位向住所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申请时应当持以下证件和材料:
1.单位介绍信。
2.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。
3.《查询申请表》。
4.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、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。
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是对申请人“有无刑事犯罪”的一种证明(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,无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)。
常见的有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国营企业等人员入职前的政审、入党政审、参加选举核实身份、服现役、出国留学、律师出庭等情形,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随着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的普及,许多企业的HR在就业招聘过程中也需要应聘者开具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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